建筑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-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认定结果公示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《贺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校学〔2019〕50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后,由建筑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审核、认定,现将建筑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-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,共5个工作日。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建筑与电气工程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5号教学楼204办公室)反映,联系电话:0774-5225872。
附名单如下:
《建筑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》
建筑与电气工程学院
2021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