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验人员根据教学、试验需求,每学期提出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,由实验室主任统一审核汇总后,报学院主管副院长审批。
二、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取,必须经主管实验室的副院长签字,实验室管理员亲自办理领取手续,按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管理办法建账。
三、对仪器设备、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保管要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与要求,分别做到防火、防尘、防潮、防热、防震、防腐蚀等工作,并经常检查,防止损坏和丢失。
四、低值用品一般不外借,确实需要外借的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登记,并按期归还。低值用品的领用、借出、调拨都必须严格办理手续,要由实验室主任签字,管理员办理,并认真记帐。
五、低值耐用品损坏、损失的要及时报告,并说明原因,分清责任,及时补充,保证实验正常运行。
六、耐用品要做到账、物相符,设备管理员定期与各实验室管理员核对。